信阳市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信阳市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普及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提高公众保护饮用水水源的意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