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
第三章 污染源普查的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 第三章 污染源普查的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普查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具有执行普查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对普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考核合格的颁发全国统一的普查员工作证。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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