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七章 立案、撤案 · 第三节 撤案

第一百九十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七章 立案、撤案 第三节 撤案 第一百九十条 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立案侦查。
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继续侦查。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0-07-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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