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章 听证程序 · 第三节 听证的告知、申请和受理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章 听证程序 第三节 听证的告知、申请和受理 第一百三十四条 违法嫌疑人放弃听证或者撤回听证要求后,处罚决定作出前,又提出听证要求的,只要在听证申请有效期限内,应当允许。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19-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