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管理办法 第七条 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管理办法 第七条 军供站的基本建设、设施维修、设备购置和用于过往部队接待工作的经费,军供站固定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和公用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渠道,由地方财政安排解决。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