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国家对化妆品生产实行许可管理。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1-08-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