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
第二章 战略规划与建设布局

第二十条

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 第二章 战略规划与建设布局 第二十条 本市促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融通发展。根据高质量发展需求,制定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精尖产业集群。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支持创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农业中关村。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0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