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 第三章 专利促进 第二十四条 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 第三章 专利促进 第二十四条 本市应当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创新组织模式,构建、完善以项目为载体、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5-05-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