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北京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事故的处理应当遵循及时、合法、公正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3-09-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