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十一条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且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12-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