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审议工作报告、地方性法规案和议案 第二十三条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审议工作报告、地方性法规案和议案 第二十三条 主席团可以召开大会全体会议进行大会发言,就大会审议的议题发表意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