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第三章 资金支持

第二十一条

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第三章 资金支持 第二十一条 支持保险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业务,开发适应中小企业特点和需求的保险产品;完善政府、银行、保险合作机制,发挥保险增加信用、分散风险作用;发挥市场化再保险作用,支持小型微型企业融资。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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