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本市鼓励和支持出租汽车管理的科学技术研究,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使用,提高出租汽车科学管理水平。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7-10-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