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
第二章 选举机构

第十六条

北京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 第二章 选举机构 第十六条 选区工作组的职责是:
(一)宣传有关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办理选民登记和选民名单核对;
(三)组织选民推荐、协商代表候选人;
(四)协助了解核实和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
(五)安排投票选举事务;
(六)办理选举委员会或者选举委员会分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5-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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