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第二章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
第十三条
北京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第二章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 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有效期5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或者司法鉴定机构需要变更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司法鉴定人需要变更执业类别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或者司法鉴定机构需要变更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司法鉴定人需要变更执业类别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