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办法

第八条

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办法 第八条 执法检查组应当制定执法检查的具体方案。方案应当包括检查的重点内容,检查的时间、方法和步骤,以及具体组织实施的有关人大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等。方案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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