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城市基础设施实施特许经营,应当遵循公平、诚信和公共利益优先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5-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