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第二十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第二十条 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发扬奉献精神,热心为居民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1-12-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