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 第五章 财产权益 第二十五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 第五章 财产权益 第二十五条 妇女对家庭共有财产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在处理家庭共有财产时,不得侵害妇女的权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4-05-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