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法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生产、生活秩序;协助政府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09-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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