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 第五章 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 第三十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 第五章 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 第三十条 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应当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合理开发、综合利用、因地制宜、趋利避害,防止破坏气候资源。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