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第四章 节能技术进步 第五十四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第四章 节能技术进步 第五十四条 本市鼓励和支持研究开发交通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节油技术和新能源汽车。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