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第三章 实验动物的生产 第二十一条 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第三章 实验动物的生产 第二十一条 实验动物的进口与出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6-10-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