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 第二章 招标和投标 第二十二条 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 第二章 招标和投标 第二十二条 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