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第五章 产业数字化

第三十四条

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第五章 产业数字化 第三十四条 商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超市等传统商业数字化升级,推动传统品牌、老字号数字化推广,促进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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