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 第四章 旅游管理 · 第四节 旅游区(点) 第四十二条 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 第四章 旅游管理 第四节 旅游区(点) 第四十二条 旅游区内设有收费旅游点或者旅游项目的,应当分别设置单一门票,不得强行向旅游者兜售联票、套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9-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