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
第四章 骨灰安置与公墓管理

第二十一条

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 第四章 骨灰安置与公墓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益性公墓的管理者不得利用公益性公墓从事经营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6-07-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