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 第五章 丧葬用品管理 第二十三条 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 第五章 丧葬用品管理 第二十三条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制造、销售冥票和纸人、纸马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禁止在火葬地区内生产、经营棺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6-07-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