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四章 隐患治理 第四十二条 北京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四章 隐患治理 第四十二条 农业农村、园林绿化等部门应当引导低温、寒潮等气象灾害多发地区的农民,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和种植业结构,加强设施农业保温措施,避免和减轻低温、寒潮灾害造成的损失。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