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第二章 水污染防治规划与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第二章 水污染防治规划与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本市实行水环境质量公报制度。水环境质量信息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发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11-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