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测绘条例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北京市测绘条例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有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禁止的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3-10-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