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第三章 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第十九条 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第三章 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第十九条 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应当向周围居民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施工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夜间施工批准文号、夜间施工起止时间、夜间施工内容、工地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6-11-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