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种子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北京市种子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对在种质资源保护和良种选育、推广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农业农村、园林绿化部门依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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