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种子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北京市种子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种子广告内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北京市种子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