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绿化条例
第四章 绿地保护

第四十五条

北京市绿化条例 第四章 绿地保护 第四十五条 市政、交通、电力、通讯等建设工程项目影响绿化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保护绿地和树木的措施,并在施工前告知管护单位。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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