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绿化条例 第四章 绿地保护 第四十六条 北京市绿化条例 第四章 绿地保护 第四十六条 开发利用绿地地下空间的,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规范,不得影响树木正常生长和绿地使用功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