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节水条例 第三章 全过程节水 · 第三节 用水过程节水 第四十一条 北京市节水条例 第三章 全过程节水 第三节 用水过程节水 第四十一条 因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正常供水的或者用水量达到日供水能力百分之九十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采取限制性用水措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