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七条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七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和所经营医疗器械产品的风险程度,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并动态调整。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2-03-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