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第三章 房屋与设施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第三章 房屋与设施 第二十一条 洁净室(区)应有足够照度,主要工作间的照度宜为300勒克斯。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01-03-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