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二章 规划 第八条 南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二章 规划 第八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规划应当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综合考虑居住人口容量、结构分布及交通环境、现有教育资源和城镇化进程等因素编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