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二章 文明行为规范

第七条

南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二章 文明行为规范 第七条 公民应当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践行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奉献意识,弘扬南水北调移民精神,展现文明南阳风貌,做文明有礼南阳人。
公民应当知晓南阳历史文化,礼貌友善对待外地游客,宣传介绍南阳优秀文化和风土人情,展现开放包容的南阳形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6-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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