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文物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南阳市文物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文物保护信息共享机制。
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文物信息数据库并及时更新。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9-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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