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白河水系水环境保护条例 第二章 水功能分区和保护 第三十一条 南阳市白河水系水环境保护条例 第二章 水功能分区和保护 第三十一条 水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建立健全巡查制度,组织对管辖范围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相关设施进行巡查、记录。根据年度预测来水量、水库蓄水量制定水源供应计划,科学合理调配水源下泄流量,保障用水和下游河流生态功能需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