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白河水系水环境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南阳市白河水系水环境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水环境保护实行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责任制和行政区界水体断面水质交接责任制,纳入政府环境保护任期责任目标管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