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专利管理

第三十八条

厦门经济特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专利管理 第三十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专利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专利统计制度,定期开展专利统计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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