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国际化环境

第六十六条

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国际化环境 第六十六条 推动口岸和国际贸易领域相关业务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单一窗口”平台提供货物申报、舱单申报、运输工具申报、跨境电商、加工贸易等服务,推广口岸物流、金融服务、出口退税等服务。 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进出口各环节不同主体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口岸贸易、通关、物流、金融、税务一体化服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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