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产业发展环境

第四十五条

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产业发展环境 第四十五条 积极盘活和开发可利用土地,推动工业控制线内工业用地提容增效,对重点产业项目用地优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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