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鼓励与扶持 第二十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鼓励与扶持 第二十一条 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研究开发的经费投入,其当年的技术改造和研究开发经费,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