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鼓励与扶持 第二十二条 厦门经济特区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鼓励与扶持 第二十二条 民营科技企业购买、租赁、承包、兼并其他企业,在财政扶持等方面与国有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