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鼓励与扶持

第二十条

厦门经济特区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鼓励与扶持 第二十条 政府鼓励、支持建立民营科技企业贷款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 各信用担保机构应当把民营科技企业列入担保服务范围,支持民营科技企业获得科技创新项目贷款。 民营科技企业可以将依法取得的专利权作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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